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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县组织收看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电视电话会议

    信息发布者:风雨的印迹
    2016-12-08 16:12:56   转载

      

      12月1日,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,我县设立分会场,组织收看了会议实况。副县长翟照伟出席分会场会议。
      会议指出,开展农业普查,是全面掌握“三农”基本情况、科学制定农业农村政策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。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,精心进行业务准备,认真落实普查经费,深入开展宣传动员,全面做好现场调查工作。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,严格依照《统计法》和《全国农业普查条例》的规定开展普查,严格按照普查方案和实施细则规范业务流程,严格落实普查工作责任制,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、完整及时。加强现代普查技术手段运用,强化监督问责,依纪依法惩处弄虚作假行为,切实排除对普查数据的各种人为干扰。要抓紧做好普查数据开发利用的各项准备,按期完成数据处理任务,及时发布普查成果,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全面翔实的普查数据服务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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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致农业普查对象的一封信

    尊敬的农民朋友及所有农业普查对象:
      您好!感谢您抽出宝贵时间参与全县农业普查工作!农业普查需要您的参与、支持与配合!
      党中央、国务院历来十分关心农业、农村、农民的问题,始终把“三农”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。国务院决定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,将全面清查农业、农村、农民新情况新变化,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,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美丽乡村建设,促进农民致富奔小康,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,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。
      此次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6年12月31日,普查时期为2016年1月1日-12月31日。从2017年1月1日起,普查人员将佩戴统一的普查员证,使用手持电子采集设备(PDA),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入户登记。请您提前整理好户籍簿、土地确权证、土地承包证、林权证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、土地流转合同等相关证件,认真回忆2016年全家(单位)生产生活情况,了解家庭外出人员情况,做好普查登记准备。
      农业普查是国家组织的大型国情国力调查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和《全国农业普查条例》,真实、准确、及时地提供普查信息,既是您的法定义务,又是您的神圣权利。我们将遵守法律规定,对您所提供的调查数据严格保密,不用于普查以外的任何目的;同时请您履行公民如实申报调查项目的义务,积极参与农业普查工作,如实申报每个普查项目,为全县农业普查工作取得成功做出贡献。
      衷心感谢您对农业普查工作的大力支持!

     

      沂源县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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